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热水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热水销售项目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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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全市热水用户需求,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一套余热回收热水生产设备,以市政自来水为水源,利用板式换热器及热泵等高效能设备,制备热水(85-95°C)。热水生产设备设计出力为:每日产热水 720吨且温度不低于 85°C热水(自来水)。
2.2 计划工期: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招标编号:CWEME24-NT07-FW04
2.4 招标范围:公开招标 1家热水销售代理公司,负责热水拉运及外售。要求供热期(11月 1日至 3月 31日)热水日均拉运量不低于 400吨/天,非供热期(4月 1日至 10月 30日)热水日均拉运量不低于 300吨/天,如月度结算时拉运量未达到最低拉运量要求,则按照最低拉运量进行结算;因招标单位原因造成的拉运量不足,可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互为母公司、子公司或相互间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企业法人,只允许一家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8 月 19 日 09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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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