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临汾热电 2025年度厂前燃煤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临汾热电 2025 年度厂前燃煤辅助服务项目已由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100%,招标人为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202503LF-04
2.2 项目名称:临汾热电 2025 年度厂前燃煤辅助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2.4 建设规模:600MW
2.5 计划工期:一年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前燃煤辅助服务,主要包括车辆秩序维护、运煤车超速、篷布遮盖、篷布解揭检查、发卡(2 个发卡机)、辅助重量确认(轻重车衡共计 7 台)、辅助物料收集(2 台采样机)、指挥接卸、煤沟掺配及两个煤沟杂物清理、煤场物料收集、辅助物料处理,装载机、推煤机、履带式斗轮机推取煤服务,6辆装载车、1 辆推煤机的日常保养工作,以及工作区域内的文明生产、招标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 2 月至投标截止日)需具有并提供至少 1 项生产辅助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如业绩对类型和规模有相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03 月 04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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