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分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光伏组件检测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物资分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光伏组件检测服务招标项目已由物资集团(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4-BJGS-F001
- 2.2 项目名称:(物资分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光伏组件检测服务招标项目
- 2.3 建设地点:
- 2.4 建设规模:110批次
- 2.5 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
- 2.6 招标范围:对组件供应商工厂生产的光伏组件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功率试验(电性能测试)、电致发光 EL测试及其主要材料(包括胶膜、边框、玻璃、接线盒等),检测后提供检测报告。投运一年以上的光伏电站进行光伏组件检测,检测分为现场检测和第三方实验室检测。现场检测项目包括现场外观、IV、EL测试,检测后提供检测报告。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功率试验(电性能测试)、电致发光 EL测试,检测后提供检测报告。检测包含光伏组件拆卸、包装、往返实验室运输,光伏组件回装。
组件供应商工厂生产的光伏组件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预估组件检测 100批次,对投运一年以上的光伏电站进行光伏组件现场及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预估检测 10批次。具体检测批次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对实际委托数量偏差不承担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通用资格条件
-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2 专用资格条件
-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及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涵盖光伏电站相关内容并提供附表扫描件。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年(自 2022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8个及以上光伏组件检测服务业绩,其中至少包含光伏组件现场检测业绩 1项,至少包含光伏组件实验室检测业绩 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