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 号露天煤矿二期工程 3#、4#剥离半连续系统建设运营总承包 BOT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二 期工程 3、4剥离半连续系统建设运营总承包 BOT项目已由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 浩特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 特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NTXK-F001
2.2 项目名称:(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胜利东 二号露天煤矿二期工程 3、4剥离半连续系统建设运营总承包 BOT项目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以项目核 准地为准)。
2.4 建设规模:3000万吨
2.5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12个月(含负载试运 转);项目运营工期: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8年整。
2.6 招标范围:剥离半连续系统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不包括采装、卡车 运输环节),范围包含:1)排土场削坡、机道基础硬化、维修路硬化及两侧护 坡加固、破碎站基础及挡墙建设、防洪排水设施建设;2)剥离半连续系统详细 设计,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及系统建成后的为期 8年的运营、维护、保 养、移设及剥离物的破碎、输送、排土等全部安全生产服务。运营期结束后剥 离半连续系统所有设备设施资产以 0元的价格移交至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年(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须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 1项,建设类业绩须为已完工工程,运营 类业绩包含已完工项目和正在运营项目: (1)1项合同额 5000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包含带式输送机系统建设 (设备供货或安装)或运营维护的相关业绩; (2)1项合同额 5000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包含半连续系统(含地面系 统、块煤系统、煤炭运输系统)建设(设备供货或安装)或运营维护的相关业 绩; (3)1项合同额 5000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包含矿井建设(设备供货或 安装)或运营维护或托管的相关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矿业或机电)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证明材料(建设类合同提供竣工验收或完工结算证明(包含但不 限于发票),运营类合同提供过程结算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发票。已完工项目 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不小于 5000万元;未完工项目已开具的发票总额可小于
5000万元,但合同暂估金额不少于 5000万元))。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 05月 20日 至 2025年 06月 03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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