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风机智能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风机智能数据分析平台项目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风机智能数据分析平台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所辖已投产新能源风电场4 座,总装机容量348.5MW;场站主要分布在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灵武市马家滩。由于前期分批分次建设,风机设备的监控系统属于多家厂商建设,星能第四风电场有两种机型包含明阳 1.5MW17 台、华仪1.5MW16 台。侯桥第二风电场有四种风机型包含联合动力 1.5MW17 台、明阳 1.5MW23台、海装 2.0MW17 台、明阳 2.0MW17 台、华仪 2.0MW16 台。鲁家窑第二风电场一种机型华仪 2.0MW50 台。杨家窑第四风电场合动力 1.5MW17 台、明阳 1.5MW17 台,共计 199台风机,系统之间数据不互通,数据孤岛现象严重,无法实现各个层级节点数据的一体化整合,无法实现集中监视,无法实现新能源公司风机业务数据的深度挖掘分析。目前现有各厂家系统的测点大约十四万条,运行人员无法集中监视,通过人工手段无法实现有效的测点数据分析,无法将有效的数据反馈给相关管理人员。
2.2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80 日内完成。
2.3 招标编号:CWEME25-NT07-FW01
2.4 招标范围:
本次计划针对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所辖星能第四风电场、侯桥第二风电场、鲁家窑第二风电场、杨家窑第四风电场,四座场站共计199 台风机建设智能数据分析平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具备电子智能化总承包二级资质;必须提供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 及以上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信息化系统平台搭建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 2024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或被纳入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3.8 依据宁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6 月16 日至2025年 6 月 2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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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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