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5-00001165
二、报价有效期:2025-09-14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内蒙古公司海勃湾公司2025年智能化110联网监控报警系统运维服务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经乌海市公安局认定,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属于二级常态反恐目标。公司于2023年4月份开始反恐二级工程建设招标工作,并于同年6月份通过反恐二级达标验收。工程主要在大坝东西两侧、上下游围栏、厂区周界处部署海康热成像枪球联动机4台、热成像双光谱网络云台2台、海康网络摄像机4台、热成像双光谱简型网络摄像机7mm22台,热成像双光谱简型网络摄像机3m4台、热成像双光谱筒型网络摄像机10mn2台、128路硬盘录像机1台、智能声光报警器27个、太阳能爆闪灯15个、安全警示牌10块、禁止警示牌10块、不锈钢立牌2块,L.ED屏幕两块,在中控室、大坝两侧保安室各放置一键报警装置一套,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智能化110联网监控报警系统。为了确保系统后续维护的可行性、可靠性、安全性,需要委托乌海市金盾安全防范有限公司进行系统日常运维,运维期为1年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智能化110联网监控报警系统由乌海市金盾安全防范有限公司开发并实施,为了确保后续维护的可行性、可靠性、安全性,需由原开发单位进行维保。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一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二是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三是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是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是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六是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七是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其中公开定价且指定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直接与指定供应商签订合同。” 本项目符合第(四)款要求,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乌海市金盾安全防范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内蒙古乌海乌海市海勃湾区
十、公示期限:2025-06-16至2025-06-23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