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重庆分公司石柱发电公司1 号机组DCS 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重庆分公司石柱发电公司 1 号机组 DCS 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分公司石柱发电公司1 号机组DCS 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07CQ-W0012.2 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火电大道333 号2.3 建设规模:350MW2.4 建设工期:60 天2.5 设备名称:DCS 升级改造项目2.6 数 量: 1 套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部分2.8 招标范围:将石柱发电公司1 号机组DCS 系统(和利时)非自主可控部分升级为自主可控产品,DPU 更换为自主可控 DPU 必须与原(和利时)SM系列I/O 卡通信兼容,不影响原I/O 卡正常工作,上位机、交换机等更换为自主可控产品。并在1 号机组DCS 系统组态升级工作中,梳理现有控制逻辑、清理无效点名及无效报警,瘦身组态数据库。在组态工具方面、控制器方面、操作员站显示方面及系统通讯方面都进行优化。包括DCS 系统改造方案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配合采购人验收、资料提供、操作及维护人员培训等工作。
2.9 交货地点: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10 交 货 期:总工期60 天。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所有物资交付。1 号机组DCS 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在1 号机组等级检修时进行,其工期应不超过15 天。前期逻辑及工程组态工作应在项目合同签订后机组停机前完成,但最长不应超过60 天。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 项火电机组DCS系统新建或改造项目满1 年的运行业绩,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其中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如合同中无关键信息内容,可自行提供客观的证明资料予以佐证)。用户证明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运行良好满 1 年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6 月24日至 2025 年 07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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