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公司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调频储能电站升级改造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公司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调频储能电站升级改造项目(三次))已由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大唐鲁电生[2024]30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4 年技改:,招标人为(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SD-202507GC-012.2 项目名称:山东公司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调频储能电站升级改造项目(三次)2.3 建设地点: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厂内2.4 建设规模:9MWh2.5 计划工期:120 天
2.6 招标范围:临清公司调频储能电站于2022 年04 月01 日投运,目前存在电池寿命达到更换值、部分设计不满足最新规范要求等问题,计划开展升级改造。主要对 4 台电池舱进行升级更换,总容量不变,电池舱计划采用液冷储能集装箱系统方案,液冷储能电池舱系统将磷酸铁锂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控制柜、消防系统、等多个子系统集成于1 个集装箱内,每台2.5MWh 液冷储能集装箱由1 台控制柜、5 个电池堆及 36mathrmkW 户外液冷机组构成;每台2MWh 液冷储能集装箱由1 台控制柜、4 个电池堆及 36mathrmkW 户外液冷机组构成,增加1 套电池安全预警系统,满足新反措和集团公司电化学储能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 项调频储能容量大于5MWh 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总承包业绩或调峰储能容量大于5MWh 的电化学储能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1 个5MWh 及以上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的签字或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竣工的材料。)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的签字或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竣工的材料,用户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3.3.4 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的签字或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竣工的材料。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6 月24日至2025 年07 月09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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