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银公司)大唐华银株洲 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输煤工程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大唐华银株洲 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自筹+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 3:7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样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3-202503-WZ12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3 建设规模:建设两台 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码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4 建设工期:2023年 11月份浇灌第一方混凝土,建设工期 24+3个月,以集团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5 设备名称:输煤工程车辆采购
2.6 数 量:6台
2.7 技术规格:推煤机:额定功率≥269kw,铲刀容量≥6.7m3;轮式装载机:ZL50,额定斗容量(铲煤专用斗)≥3.4m3;滑移装载机:额定载荷: ≥850kg;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招标范围:2台推煤机、1台轮式装载机、3台滑移装载机。
2.9 交货地点:大唐华银株洲 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场。
2.10 交货期:暂定 2025年 6月完成所有设备交付。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2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供货业绩:近 5年(2020年 1月 20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2项推煤机或推土机(额定功率≥269kw))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仅需要推煤机)。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和 3.2.2以及 3.2.3的要求。
3.3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2月 25日至 2025年 03月 13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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