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特油前线、曙采井站食堂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 2025110155FW041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更好的服务油田一线职工就餐,保障就餐及时性,对特油前线、曙采井站食堂开展餐食配送及餐具专业集中清洗服务,其中特油前线食堂共计就餐点55个,日均就餐约400人;曙光前线就餐点约22个,日均就餐约355人。根据《辽河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中油辽字〔2024〕85号)相关要求,现对2026年特油前线、曙采井站食堂配套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1.1资金来源:☑成本
2.1.2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油振服发〔2025〕26号
2.1.3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228.56万元(☑不含税),含税金额:247.27万元,送餐服务税率9%,保温箱清洗、汤桶清洗、餐盘汤碗清洗、内胆清洗税率6%。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对特油前线、曙采井站食堂开展餐食配送及餐具专业集中清洗服务,其中送餐服务2920台班;内胆清洗132495套;保温箱清洗29565套;餐盘、汤碗清洗275600套;汤桶清洗15330套。
2.2.2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明确服务标准与要求,对送餐时效性、餐具清洗效果执行监督与验收。
中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餐具的全程清洗、消毒、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确保洁净度与卫生标准达标
标段(标包)划分:无
分包规定:☑不允许
2.3项目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特油前线、曙采井站
2.5主要技术要求:
执行的工作标准及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并达到国家颁发的检查规范和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油田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 31651-2021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GB14930.1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
国卫办监督发〔2015〕62号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项目要求:
2.6服务标准
2.6.1由固定8年以内1.5T箱式货车(曙采井站3台、特油前线5台)将洗消合格的餐饮具由洗消公司库房装运,送到各个前线食堂,配送人员、司机、清洗工需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
2.6.2车辆使用前进行专业的消毒杀菌。
2.6.3人员配备、每台车配备一名装卸工人负责餐具搬运工作。
2.6.4车辆装完餐饮具后,到达各集中食堂进行各站工作餐装配。
2.6.5各车辆按照规定的送餐取餐线路进行配送,要求保证各井站在11:30前都能开餐。
2.6.6午餐时间1小时,1小时后各线路车辆按规定路线反向顺序,把各井站用完的保温箱、保温桶、汤桶、餐盘、汤碗等用具一一装车,运送到专业洗消公司进行清洗消毒。
2.7餐具验收标准
2.7.1感官标准
表面无食物残渣、油污、水渍、异味。透明餐具无明显水痕,金属餐具无锈迹,密胺餐具无刮痕。
2.7.2微生物指标
见附件
细菌总数≤5CFU/cm²,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检测呈阴性。
2.7.3化学残留标准
洗涤剂残留量≤0.1mg/100cm²。
消毒剂残留量符合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2.7.4所有批次的餐盘、餐具等物资清洗消毒后都随车附带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4934-2016规定的该批次检测合格报告。
2.8定期抽检
招标人每月可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每次采样覆盖不少于3种餐具类型,检测结果需符合国家标准。
2.9考核机制
《公共事务中心餐饮配套服务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2.9.1清洗消毒效果日常考核 (权重:70%)
2.9.2 数据记录与结果应用
每日记录:我单位指定专人(如仓库管理员或食堂主管)根据上表进行每日抽查和记录,并让配送人员签字确认。
每周/月度汇总:
周/月平均分 = (每日得分之和) / (考核天数)
合格线: 周/月平均分需 ≥ 90分。
结果应用:
优秀(95分及以上): 可正常结算
合格(90-94分): 维持合作,对扣分项进行口头提醒。
不合格(90分以下):
首次不合格:发出《日常考核警告通知》,要求厂家在3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连续两次或月度累计三次不合格:结合合同约定,处以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出现“一票否决”项,启动重大问题处理程序,包括会议约谈、全面审查,甚至考虑终止合作。
一票否决项内容:
1、因餐具卫生问题直接导致群体性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事件。
2、在政府卫生监督部门检查中,餐具抽检不合格并导致甲方受到通报或处罚。
3、提供虚假消毒或检测记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及设备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
3.2.2清洗工:3人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3.2.3提供专业餐盘洗消一体机1台,每台设备保障每小时可清洗餐具不低于3000套;消毒设备2台,包装机1台,运输车辆厢式货车8台。
(以上车辆需提供投标人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行驶证;以上设备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证明及租赁方的产权证明。)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自2023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的类似项目至少 1 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附件1《业绩汇总表》)
3.5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等。近一年内未出现因供应商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
3.5.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5.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5.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5.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2)。(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专业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统一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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