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分公司2025年轻烃产品公路运输服务FK045
招标编号:ZY25-XJW13-FK045-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分公司是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轻烃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2计划资金:¥350万元(þ含税 ¨不含税)。
2.3 服务地点:天津、河北地区。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分公司提供轻烃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 3.5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最高限价表:
承运介质 |
运输路线 |
运距(公里) |
预估数量(吨) |
最高限价(元/吨) |
投标报价单价(元/吨) |
投标预计总金额(元) |
备注 |
轻烃 |
埕海联合站-大港石化(高速公路运行) |
50-100(含) |
12000 |
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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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烃 |
埕海联合站-大港石化(下道运行) |
100-300(含) |
3000 |
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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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烃 |
天然气联合站-大港石化 |
≤50 |
20000 |
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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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烃 |
装车费 |
/ |
35000 |
37 |
37 |
1295000 |
代付 |
轻烃 |
验车费 |
/ |
35000 |
140元/车 |
140元/车 |
235000 |
代付 |
合 计 |
35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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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1.3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
投标人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应提供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5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4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同类产品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 1 项(以合同履行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自有设备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牵引车排放标准为国六及以上,半挂车必须为25.5吨位及以上的压力罐车),且数量不少于2辆(牵引车及半挂车分别不少于2辆)。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牵引车及半挂车分别提供)、车辆年检合格证明、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罐体设计压力为1.76/-0.1MPa)、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3.5.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5.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5.3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5.6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第三方的相关证明。
3.5.7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任何一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或服务生产企业列为禁止发生业务的服务商,提供书面承诺。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货物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货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
3.8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服务标准
(1)服务商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化企业、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等相关管理制度及装卸要求。
(2)服务商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的调配和指挥。服务商接到运输作业计划后,30分钟内须进行服务运力确认,并按派车单中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供货时间。
(3)服务商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装车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属附件的检查,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夜间装卸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4)服务商在装货前,需按提货单内容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运输途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公路交管部门要求安全运输货物。
(5)运输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6)服务商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因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服务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7)服务商须按使用单位相关要求办理交货单据,单据不得涂改、丢失、复印、损坏,否则属于无效单据。
(8)服务本项目的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均符合驾驶及押运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
(9)服务商须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
2. 服务车辆要求
(1)服务商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车辆罐体按照国有关危险品运输规定喷涂危险物标志和标签。
(2)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须按国有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
(3)服务商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按国家规定对罐体定期年检。
(4)服务商须对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及监控装置,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货物实时跟踪,能够对车辆装卸口和驾驶人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且向使用单位提供数据接口。拉运过程中GPS信号不允许中断,如需维护需提前通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3. 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期间,保证运输车辆及驾押服务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安排专职生产管理员、安全员和设备员进行现场管理。
(2)服务商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服务商与所选派的押运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犯罪前科,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服务商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4. 应急处置能力要求
(1)服务商应当具备与运输相适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经济赔偿能力。
(2)服务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为车辆、从业人员和货物足额投保,鼓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3)服务商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应急抢险物资配备标准》和《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标准,配备完好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纳入公司监控管理的车辆监控终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具有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监控装置并纳入公司统一监控。应当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监管。
(4)服务商制定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各地方政府和各单位备案。
(5)配备交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规定要求的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器材,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5. 其他服务要求
(1)服务商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2)服务商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须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等级证书》。
(3)服务商中标后,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组织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
(4)服务商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服务商承担处罚。
(5)服务商在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6)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改变属性等情况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7)因服务商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上游公司、客户生产断供,导致使用单位受到上游公司处罚的,由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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