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5-2027年油套管气密封检测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标段一)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1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保证超深井井筒完整性和良好的管柱气密封性,需专业的气密封检测队伍对高压气井回接套管及试油完井油管进行气密封检测服务。塔里木油田公司2025-2027年油套管气密封检测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气密封检测技术服务),涉及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
本项目根据需求划分两个标段,投标要求:兼投兼中,按照标段1、标段2依次开标、评标。即同一投标人可以选择同时参与标段一、标段二的投标,可以同时被推荐为标段一、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哈得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共7家单位)对外发包的2025-2027年油套管气密封检测技术服务。
标段1:估算金额8746.27万元(含税),承担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共2家单位预估192井次的工作量。
标段2:估算金额1862.72万元(含税),承担哈得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共5家单位预估38井次的工作量。
①按照要求及相关钻井工程设计,完成高压气井油层套管回接气密封检测;
②为试油完井期间提供油管气密封检测服务;
③为修井作业期间提供油管气密封检测服务。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5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需要进行套管和油管气密封检测的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地区)。
2.6 标段划分:否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油管或套管气密封检测1井次及以上工作业绩(油管或套管气密封检测压力大于等于50MPa)。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含检测压力、井次等信息);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工作量签证单或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3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小队不少于1支,每支作业小队不得少于9人,包含队长1名、技术员1名、班长2名、井架工2名、操作岗3名。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其中持有起重机械指挥证、压力容器操作证的各1人;井架工需取得高处作业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信息);
(2)提供对应人员的起重机械指挥证、压力容器操作证、高处作业证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提供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
3.4设备要求:
投标人具备2套及以上120MPa压力级别的气密封检测设备。每套设备必须包括:气检动力设备、液压绞车、储能器、检漏仪、数据采集系统。设备参数性能满足:气检动力设备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140MPa,液压绞车最低提拉载荷2000kg,储能器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140MPa,检漏仪最小可检漏率1.0×10-7mbar.L/s。
资料提供形式:
(1)主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压力等以上要求的设备参数);
(2)设备铭牌照片及对应设备本体照片;
(3)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的扫描件。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络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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