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JT05-FK012-00
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本招标。
2.1项目概况:为了准确评价储气库断层性,需应用光纤监测技术对储气库断层进行监测。2025年计划在塔里木油田评价水平井中实施井中地面光纤监测技术支持。应用光纤监测分布式光纤监测技术对储气库断层压裂裂缝进行动态监测,为评价储气库建设可行性提供依据。
2.2招标范围:采用可解调弱光栅光纤的分布式光纤测试井下监测设备,并提供井下光缆及相关设备,完成光纤井下声波剖面资料录取、定位数据解释。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点:新疆中油测井塔里木油田辖区等作业点。
2.6 标段划分:否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无。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
3.3.2光纤监测解释人员1名。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从业经历证明、学历、岗位等信息);(2)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设备设施要求:
至少具备1套可解调弱光栅光纤的井下光纤监测设备。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包括设备规格型号、投产年限);(2)提供设备及铭牌照片。(3)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络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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