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S-BID09-037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华北物探分公司位于河北省任丘市,隶属于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和参与的勘探项目分布于河北、山西、陕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苏皖豫、云贵川、广西等国内多个省、市、自治区。具备水网、沼泽、平原复杂障碍区、黄土塬、戈壁沙漠、草原、山地、城区等多种地表的施工作业能力。本次货物运输招标主要是为分公司2025-2026年的地震采集项目进行货物运输服务。预计总金额1000万元(含税),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2 招标范围:可控震源、采集设备、机械设备、各种车辆、生产生活物资等货物运输。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
(1)服务内容:为华北物探分公司地震勘探工程、协同项目、无人机项目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满足分公司各类生产需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3)运输地点(区域):河北、山西、陕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苏皖豫、云贵川、广西、新疆等地区;
(4)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5)适用范围:本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物探分公司在所施工探区的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6)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中标人数不超过4人。
(7)中标执行价格:执行中标人各自投标报价。
(8)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按照招标控制价报下浮率)。
(9)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车型 |
运输里程、计费依据及价格(元,不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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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程≤300公里 |
计费 依据 |
运程>301 -1000公里 |
计费 依据 |
运程>1000公里 |
计费 依据 |
调节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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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远及高寒区域 |
春节春运期间 |
外探区短途(≤3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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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载荷35吨及以下,25吨以上货车 |
2880 |
包干 |
0.31 |
吨公里 |
0.30 |
吨公里 |
1.1 |
1.15 |
1.1 |
运输采集设备、生产和生活物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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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载荷25吨及以下,15吨以上货车 |
2160 |
包干 |
0.31 |
吨公里 |
0.30 |
吨公里 |
1.1 |
1.15 |
1.1 |
运输采集设备、生产和生活物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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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载荷15吨及以下,5吨以上货车 |
1440 |
包干 |
0.31 |
吨公里 |
0.30 |
吨公里 |
1.1 |
1.15 |
1.1 |
运输采集设备、生产和生活物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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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载荷5吨及以下货车 |
3.6 |
公里 |
3.15 |
公里 |
2.88 |
公里 |
1.1 |
1.15 |
1.1 |
运输节点仪器及贵重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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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运输车 (按40吨计算) |
2970 |
包干 |
0.31 |
吨公里 |
0.30 |
吨公里 |
1.1 |
1.15 |
1.1 |
运输可控震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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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运输车(17.5米) |
3060 |
包干 |
0.33 |
吨公里 |
0.31 |
吨公里 |
1.1 |
1.15 |
1.1 |
大型机动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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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车(包括单车及以上运输车) |
计费 依据 |
运程≤500公里 |
运程501-1000公里 |
运程1001-1500公里 |
运程>1500公里 |
1.1 |
1.15 |
1.1 |
运输皮卡、吉普等小型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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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里 |
2.7元 |
2.52元 |
2.34元 |
2.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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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运输单价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包干费用按照向下取整计算。 2、货物及平板运输超过300公里后,全程按吨公里计算,超过1000公里的分段相加进行运费计算,例如:1000公里×0.31元+(运输里程-1000)公里×0.3元。 3、额定载荷5吨及以下货车,全程按公里分段计算,例如1200公里分段计算运费为:3.6元×300公里+3.15元×700公里+2.88元*200公里=3861元 4、汽车运输车全程按台公里分段计算,例如1600公里分段计算运费为:2.16元×100公里×台数+2.34元×500公里×台数+2.52元×500公里×台数+2.7元×500公里×台数 5、额定载重参考车辆行驶证标注。且计费吨位不超过40吨。 6、综合调节系数最高不超过1.2。 7、投标报价构成:本投标报价为不含税报价,但已包含驾驶员人工费、油材料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养费等其他各项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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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营运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证》,营运证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齐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上所载的经营范围与实际提供的道路运输服务相符。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3 设备要求:(1)提供的各种类运输车辆(自建、购置或租赁)至少15台,其中自有车辆(自建或购置)至少5台。(2)自建车辆生产商提供自建证明,购置车辆提供对应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车辆提供完整的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期包含本框架服务期限)。(3)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必须在使用年限及检验有效期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提供服务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以及对应的机动车行驶证等。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模糊不清不予认定,原件备查。(4)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具有智能监控报警技术的监控装置。(提供清单和安装相关证明扫描件)。
3.4业绩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相关业绩。(2)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对应相应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3)模糊不清或不是公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 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1年,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当年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淘汰、投诉或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纳税信用等级为D。(5)投标人不存在以往合作中履约记录不良或根本性违约,未与招标人或其所属单位发生诉讼仲裁纠纷的。(6)投标人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7)投标人未发生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8)投标人未被媒体或网络负面报道,产生不良影响的。(9)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该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
3.7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涉及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严重违约、重大诉讼或仲裁等履约风险,状态仍未消除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2)潜在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基层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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