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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综合类)资源库入库

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综合类)资源库入库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综合类)资源库入库己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规范律师事务所聘用和管理行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突出专业优势原则,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承包商、供应商和服务商资源库管理办法》(昆仑能源〔2024〕41号)《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昆仑能源[2025]1号)有关规定,更好满足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重大项目及处理重大复杂案件对专业法律服务资源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建公司二级律师库。已纳入中国石油一级律师库的律所无需参加本次招标。 视为同时纳入公司二级律师库。本次拟入库律所260家,其中:综合类180家,专业类80家。本着依法合规原则,按照公司选商管理相关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库律师事务所,有效期三年,本次组建律师库不涉及具体项目(案件)及服务费用,入库律师事务所可服务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项目。

2.2 招标范围:境内、外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中介机构。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2标包。若报名参加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且低于或等于入库数量,则通过初步评审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若报名参加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数量高于入库数量,则选取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数量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入库,若报名参加本项目下的某个标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该标段重新招标。

 

 

标包

编号

投标区域

名额

资格有效期

优势专业

1

XY25-Z603-ZB-FW140/01

北京市

10

3年

合规

反垄断

侵权

建设工程

投资并购

知识产权

解散破产及清算

2

XY25-Z603-ZB-FW140/02

上海市

5

3年

3

XY25-Z603-ZB-FW140/03

重庆市

5

3年

4

XY25-Z603-ZB-FW140/04

天津市

5

3年

5

XY25-Z603-ZB-FW140/05

河北省

10

3年

6

XY25-Z603-ZB-FW140/06

山西省

5

3年

7

XY25-Z603-ZB-FW140/07

辽宁省

5

3年

8

XY25-Z603-ZB-FW140/08

吉林省

5

3年

9

XY25-Z603-ZB-FW140/09

黑龙江省

5

3年

10

XY25-Z603-ZB-FW140/10

江苏省

10

3年

11

XY25-Z603-ZB-FW140/11

浙江省

5

3年

12

XY25-Z603-ZB-FW140/12

安徽省

5

3年

13

XY25-Z603-ZB-FW140/13

福建省

5

3年

14

XY25-Z603-ZB-FW140/14

江西省

5

3年

15

XY25-Z603-ZB-FW140/15

山东省

10

3年

16

XY25-Z603-ZB-FW140/16

河南省

5

3年

17

XY25-Z603-ZB-FW140/17

湖北省

5

3年

18

XY25-Z603-ZB-FW140/18

湖南省

5

3年

19

XY25-Z603-ZB-FW140/19

广东省

5

3年

20

XY25-Z603-ZB-FW140/20

海南省

5

3年

21

XY25-Z603-ZB-FW140/21

四川省

5

3年

22

XY25-Z603-ZB-FW140/22

贵州省

5

3年

23

XY25-Z603-ZB-FW140/23

云南省

5

3年

24

XY25-Z603-ZB-FW140/24

陕西省

5

3年

25

XY25-Z603-ZB-FW140/25

甘肃省

5

3年

26

XY25-Z603-ZB-FW140/26

青海省

5

3年

27

XY25-Z603-ZB-FW140/27

内蒙古自治区

5

3年

28

XY25-Z603-ZB-FW14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

5

3年

29

XY25-Z603-ZB-FW140/29

西藏自治区

5

3年

30

XY25-Z603-ZB-FW140/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

3年

31

XY25-Z603-ZB-FW140/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

3年

32

XY25-Z603-ZB-FW140/32

国际

5

3年

合计

 

 

180

 

 

 

注:1)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品牌(字号)网络下的总所和/或分所都参与某一特定标段的,只能获得该标段1个入库名额,以得分高者入围。

  1.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竞投多个标段投标。

3.优先入选条件

3.1.被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及省(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评选为优秀律师事务所;

3.2.熟悉公司业务特点,熟悉国有企业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有为3家及以上国有企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经历;

3.3.拟派律师团队具有高水平专业素质,具有丰富相关从业经验及业绩;

3.4.与公司及所属单位以往有过良好合作关系。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第1-31标段的投标人仅限国内机构;第32标段仅限国际律所投标,同一国际律所有多个在华代表机构的,只允许1个代表机构参与投标。(其中:国内机构是指在国家司法行政等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专利代理等机构,国际律所为依法设立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

4.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应具有10名执业满5年以上的律师;投标人为商标代理机构的,应取得相关机关核准或备案执业5年以上。

4.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审核,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4.4人员要求:投标人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律师服务团队(由团队代表和主办律师组成,统称团队成员)并明确1名合格的团队代表(可根据侧重业务领域适当区分);招标人在选聘入库律师事务所时,将首先与团队代表联系接洽。

4.5专业要求: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能力和业绩选择不多于3个(含3个)的优势专业,每个专业指定1-2名律师。

4.6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燃气行业以及其他行业类似项目代理业绩。

4.7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处罚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2)未被行业协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及核心服务团队成员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相关网站截图装入投标文件中。

6)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公司及所属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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