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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LDAR图片法建档技术服务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LDAR图片法建档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修改单、《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0-2021)》、《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以及集团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提高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环保工作质量,对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设备与管件组件密封点重新进行梳理,并采用图片法进行建档。

2.2招标范围: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现有51套生产装置及公用辅助设施LDAR密封点挂牌升级改造为照片法组件定位,并更新密封点台账上传至VOCs管控平台,合计预估需升级密封点数80万点,按实际建档密封点数量核算;负责图片法建档完成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台账动态更新工作;进行企业VOCs合规项排查工作,深化提升乌鲁木齐石化公司VOCs管控水平并提高企业LDAR管控能力,并对专业人员进行VOCs管控平台及建档培训。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要求/标准: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区域: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所有涉VOCs装置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资质要求: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2投标人需具备不少于15台氢火焰离子化VOCs检测仪(FID,防爆),并配备配套的手持设备,能够自动读取、储存检测记录,检测数据格式可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VOCs综合管控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兼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VOCs综合管控系统。(提供仪器购买合同、发票复印件、第三方校准合格证书)

2、业绩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LDAR图片法建档及开展现场检测工作的能力,要有独立开发的LDAR图片法建档软件并得到多家炼化企业应用和认可。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石油化工行业图片法建档不少于50万点的业绩证明2份(提供:包含封面、签字页、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

3.1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建档团队,至少1名具有LDAR项目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环保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组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石油炼化企业LDAR工作经验,项目组人员均参与过LDAR工作,承诺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长期员工,不允许临时招聘人员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注明所参与项目情况,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2024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验收确认单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将被否决)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4.3 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4 投标人近五年内没有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级主管单位或其合同服务方公开处罚、通报环境检测相关工作检测数据造假、质量问题。(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6、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的承诺书。

8.其他:

8.1 方案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完成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2025年LDAR图片法建档项目方案编制(须提供承诺书)。

8.2 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到达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开展项目对接、入厂安全教育等相关工作(须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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